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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德二年,冬。也就是大多数中国人嘴里的一九三五年。
刘魁在特务科已经干了三年。
三年里,他参与过十六次抓捕行动。亲手打过人,亲手押过人,亲手在逮捕令上签过字。
但他还没有亲手杀过人。
这件事一直像一根刺,横在他的胸口里。每次执行完任务,把人送到宪兵司令部地下室之后,他就不再过问了。后面的事——审讯、判决、处决——他不参与,也不打听。
他以为,只要自己没有扣下最后那一下扳机,就还算……还算什么呢?
他自己也说不清。
直到那年十二月的一个晚上。
那天下了大雪。
周德山拿了一份名单给他,上面有三个名字。第一个,是一个在松花江码头上当搬运工的汉子。第二个,是一个在药铺当伙计的老头。第三个——
赵怀远。第一小学教员。
这个名字,刘魁盯着看了几秒。
赵怀远。他认识。
他女儿刘小梅今年刚上第一小学,有一回家长会上,赵怀远作为班主任,和刘魁握过一次手。
那个人个子不高,戴着圆框眼镜,说话慢条斯理的。握手的时候,手掌又薄又凉,一看就是常年握粉笔的手。
他对刘魁说:“刘先生,令嫒很聪慧。作文写得尤其好,像是家学渊源。”
刘魁当时笑了笑。家学渊源?他爹是泥瓦匠,他娘大字不识。哪来的家学。
但那一笑是真心的。因为女儿被夸了,当爹的高兴。
现在,这个夸过他女儿的人的名字,出现在他手上的抓捕名单里。
“周科长。”刘魁走进办公室,“第三个人,赵怀远……线报确实吗?”
周德山头也没抬,正在往嘴里扔花生米。“宪兵司令部下来的单子,你问我确不确实?”
“我是说——”“有什么问题?”周德山这回抬头了。
刘魁的嘴张了张,又合上了。
“没有。”
……
抓人那天,雪下得很厚。
地上的积雪盖过了脚面,踩上去咯吱咯吱响。
刘魁带了四个人,站在赵怀远家的院门外。他们把枪别在腰后面,外边罩着棉袄,看不出来。
是傍晚。六点多。天已经全黑了,只有院子里的窗户透出昏黄的光。
刘魁从窗户缝往里看了一眼。
堂屋里点着煤油灯。赵怀远背对着门口,坐在小板凳上。他面前站着一个小姑娘,五六岁的样子,扎着两根小辫子,辫梢上系着红头绳。
赵怀远正在给她重新扎辫子。
小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