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商的小辫子,合同这种东西,看似是约束,很多时候也是坑人的。”
市政府这边最终锁定了省城的一家知名律所,律所主任叫郑文博,专做行政法业务,在省内有些名气。
郑文博看过材料后,直接开价两百万代理费,属于正常价格,毕竟是替市政府打官司,价格肯定要高一些,而且还是十个亿的资金量,但不保证一定能打赢。
郑文博给出结论是市政府的处境不太乐观。
理由是三点。
第一,合同里的净地条款和十倍赔偿条款是白纸黑字写着的,这个抵赖不了。第二,地块下面挖出两具尸骨,确实构成了重大不利影响,东雨集团的损失也是真实存在的。第三,也是最关键的一点,东雨集团会咬死一点市政府在卖地之前没有对地块进行充分调查,这是工作上的失职。”
“可是尸骨是凶手埋的,又不是市政府埋的。”
郑文博推了推眼镜,“在法律上,这涉及到过错归责的问题。合同约定的是‘因市政府原因导致’,什么叫‘市政府原因’?市政府的解释是市政府的过错行为,但东雨集团会解释为凡是与地块有关的、市政府有义务避免的事情,只要发生了就是市政府的原因。这两种解释,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,不好说。”
“那我们的胜算到底有多少?”
郑文博沉默了几秒,“如果法官严格按照合同文本判,我们几乎没有胜算。但这是民告官的案子,而且涉及十个亿的标的,中级法院在这种案子上通常会非常谨慎。我估计,最后大概率是调解,双方各让一步,市政府赔一部分钱,东雨集团撤诉。”
李威听完汇报,脸色铁青,“一分钱都不可能赔,这不是钱的问题,这是原则问题,今天赔了东雨集团,明天别的开发商也会来告,市政府成什么人?一块随便被人割的肥肉?”
“李市长,我再想想办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