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点头认可,认为可以增加债务公司的作用。
最好把金融方面的黑恶全部集中到债务公司,更方便朝廷监管。
他向刘理顺道:
“债务公司应该对债主也是有益的,方便开展业务。”
“债主固然会被债务公司盯着无法展开违法借贷,却也不用担心欠债人逃亡,本金都无法收回。”
“对欠债不还的老赖,债主也可以转卖债务,交给债务公司收回。”
“还有议会道德委员会要建立诚信档案,和债务公司、钱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,完善征信体系。”
“凡是欠债逾期、违法借贷的,都应该有记录,方便评估当事人的诚信,降低借贷风险。”
这都是在完善金融秩序,在一个完备的秩序中,合法经营的从业者,能获得更高收益。
刘理顺对此也不再排斥了,一一答应下来。
而且他还提出一个办法,让朱由检陷入深思:
“陛下,臣以为拖欠官府的赋税,也可以看作债务。”
“对于无力缴纳的贫困家庭积欠,官府可酌情减免。”
“但是能缴纳却故意拖欠的,臣以为这种催缴积欠的工作,可以让债务公司承担。”
“如果他们仍拒不缴纳,那就强制破产,由债务公司接收产业,把拖欠者强制移民海外。”
这个提议,是朱由检没有想到的。
他之前定的是纳税服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、拖欠赋税冻结公民身份。
但是这个办法在重制礼乐后或许能深入人心,现在很多人并不怎么在乎公民身份。
清理积欠这件事,只能逼着官员去做,纳入他们的政绩考核范围。
不过催科向来被视为暴政,很多自命清高的官员不愿为。
如今,刘理顺的提议,则展示了另一种可能:
官府可以把积欠打包给债务公司,让他们去向大户催债。
甚至,还能让债务公司清查赋税。发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后,他们同样可以去收债。
这对大明的赋税征收工作,将是一次完善,能够极大地减少偷税漏税——
相比官府,在民间活动的债务公司,更清楚各家有多少家底、应该缴纳多少赋税。
他们的手段也更多,很多官府不方便做的,他们都可以做出来。
所以,朱由检答应了刘理顺的提议,让他在顺天府试点。
只要转运朝廷的赋税不变少,顺天府可以将积欠催收外包,交给债务公司。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