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淡金色的暗芒,那是顺利突破八阶后的印记。
现在的他闭上眼睛就能轻易感应到基地里所有人的动态,只是他始终没有找到他想找的人。
他断定是陆霄骗了他。
“所以她根本没在,是你在撒……”
“哥——”女孩干净空灵的声音像是从春天的山谷传出来的。
一道纤细的身影,逆着风沙跑了过来。
厉承勋原本垂落的眼睫骤然僵住。
风停了,喧嚣静了,整个荒芜的刑场、漫天萧瑟的废土在他眼底彻底消弭。
此刻,他的眼睛里只有那道白色的身影,她穿着白色长款羽绒服,小脸藏在连衣帽上的一圈白毛里。
但那双桃花眼和鼻头上的小痣……都让他心悸。
是沈雾荞。
是陪着他一起长大的小青梅。
她的眼睛依旧像十八岁时那样灵动清澈,透着清纯干净的气质。
他记得她在学油画时,总是把脸上弄得灰扑扑的,可也难掩灵动可爱。
她在情绪激动时,她的泪失禁体质眼睛会泛红,被训斥时,又显得格外委屈可怜;而在调皮时,眼睛又会闪烁着狡黠的光芒。
那些关于她的表情,他全都深深刻进了脑子里。
本以为再也见不到她,但此刻隔着十米的距离,她抱着保温饭盒,一步步靠近,那双眼睛红得像小兔子。
他的瞳孔在灰蒙蒙的镜片下剧烈震颤,那是极致错愕带来的失神。
十年了。
他设想过千万种结局,设想过她变成了丧尸,他就把她带在身边,用血喂养她,直到研制出解药。
设想过她可能已经变成了白骨,那就把骨头刨出来,将来他死了,就和她葬在一起。
不管她变成什么,也都是那个会在他熬夜刷题时,给他送巧克力的小青梅。
万万没想到的是,她竟然好好的,一点儿也没变。
紧绷十年的理智、支撑他熬过所有黑暗的麻木外壳,在这一刻轰然碎裂。
她是他死寂的眼底闯进来的一束迟来的光,是荒芜绝境里骤然盛开的温柔,猝不及防的震得他不知所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