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达官贵人亦以客礼待之,所以社会地位相对较高。
但是无论“女郎”、“游女”还是“太夫”、“花魁”,均非艺伎。而艺伎的真正身份是艺人,主要工作是待客作艺。
然而因为艺伎行业的兴盛,求人益多,且为风花雪月的环境,多少不免有唯利是图的从业者,所以也有艺伎的出身是因为生家需用钱、孤儿等等社会弱势的因素,而签下卖身契,或遭人口贩子贩卖。
事实上,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为止,日本各地都广泛存在这种形同‘昌’ji的卖身艺伎,而且变相专营这种营生的不肖业者并不占少数。
所以日本艺伎又是商品的代言词,从某种意义上无需辨别,相对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