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传令的时候,一名壮硕,满脸胡须的汉子正巧走过,粗大的嗓门便嚷嚷了起来。
“老吉,发生什么事情了,要集合你的人马。”
吉丰建瞥了眼来人,冷冷道:“老马,城主可只让我出征,你别跟老资在这里瞎搅和。”
汉子名叫马年喜,也是一个好战之人,平时总会找吉丰建来过招,今日本是打算来找吉丰建喝几杯,然后再打上一架的,却是没有料到碰上事情了。
马年喜也不管吉丰建,转身就向着自己的军营位置跑去,边跑还边喊:“小的们,集合了,本将军带你们出去锻炼一下。”
他的想法跟吉丰建一样,本来凤岭城就兵强马壮,打一个小仗也要不了这么多人,可他们就是好战。
吉丰建满脸愤怒,却是没有办法。
两名将军,吉丰建一部拥有士兵五千人,其中有八百弓箭手,三千骑兵,一千步兵,余下两百人则是他的亲卫队。
而马年喜一部则是全步兵三千人,照着他的话来说,男人就要肉搏才够劲。
凤岭城集合八千人马,占据了整个凤岭城兵马的一半之数。
大军出城,离着军营比较近的百姓皆都好奇的看了过去,暮色刚黑,还没有到他们休息的时间,都互相的聊着天看着大军出征。
在他们看来,凤岭城打仗那是轻松的很。
凤岭城大军从集结到出发,用不仅仅一刻钟而已,等到大军走出城门,到林冲他们拦住路的地方,也不过过去了半个时辰。
林冲傲然坐于马上,手中的长枪斜置于身旁,双目凝视着对面打着火把前来的大军。
在看到打头的士兵离着他们还有千米距离的时候,林冲手中的长枪高举,大声道:“随我冲杀上去。”
两千骑兵没有丝毫犹豫,随着林冲领骑前冲,铁蹄在黑暗之中快速的向着对面冲杀而去。
先发制人,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,林冲可没有打算等对方集齐,摆开阵势之后再开始进攻。何况他的任务可不是击溃敌人。
“列阵,迎敌。”
千米的距离可不算近,林冲带着两千骑冲杀而来,这边凤岭城的吉丰建在行军中听见对面踢踏的马蹄声,迅速的下令。
吉丰建的位置并非在最前面,而是在前军跟中军之间,隔着这么远,他都能够提前听到远处的马蹄声,要么实力强大,要么天赋异禀。
吉丰建的命令是下了,可是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