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什么捷径,只能老老实实的选择了前往县城的方向。
而且现在路上还有人,她直接选择了自行车。
等到没什么人的时候,她就换电动车。
等到穿完县城,又变成了渺无人烟的路线。
她直接换了一辆跟这个时代很像的吉普车。
县城到省城差不多十来公里,骑自行车的话,需要一个多小时,走路也需要两三个小时。
而她现在开车,差不多就是半个小时左右。
主要就是这个路不是很好走,还有就是她对路线也是一个大概印象,并不是太熟悉。
不过这个时间对于她来说,算是蛮快的了。
对于省城,她是不熟悉的,那么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。
人生地不熟的的,姜夏用了一个黑色头巾把自己的头跟脸都包起来。
想到自己这个杏眸眼太有辨识度,选了一个比较朴素的墨镜戴上。
不太清楚那个年代的墨镜情况,所以搜了一下。
百度找了一个类似的,侵图必删。
然后开始寻找目标。
差不多半个小时后,姜夏看见一个男子朝着这边走来。
看那个样子,像是喝了酒。
估摸着是去谁家吃了晚饭出来。
姜夏直接朝着目标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