脸上的那一刻,他怔怔地看着,心里头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。
之前在北大荒,后来陶俊书来吉春,在周秉昆眼里,她不过是个稍稍好看些的小姑娘,顶多是班里的班花水准。可现在,洗过澡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换上干净的羊绒衫,加上这半年多的时光长开了些,眉眼间的青涩褪去,添了几分少女的娇俏,颜值一下高了一大截,在前世,绝对是最顶的颜值,杨幂杨颖那种,也不过如此。
虽说身材单薄,有些飞机场,可单凭这张脸,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。
周秉昆知道这么盯着看不好,移开目光,干咳一声:“娟儿,小陶,你们快吃饭。”
郑娟应了一声,摸了摸肚子,笑着说:“别说,我还真饿了。”她抬眼看向炕桌,周母已经把饭菜热好,端端正正地摆着。
一大碗酸菜炖骨头,一盘鸡蛋炒大葱,还有一份红烧肉,红亮亮的油光裹着肥瘦相间的肉块,透着诱人的香气。这个年代,肉是稀罕的东西,带着皮和肥肉的红烧肉,更是美味中的美味。
郑娟和陶俊书坐在炕桌两旁,拿起碗筷。陶俊书早就馋坏了,顾不上什么形象,筷子一伸,就夹起一块红烧肉,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。肉香在嘴里炸开,肥而不腻,软糯香甜,一边嚼一边含糊地说:
“真好吃,太好吃了!”
坐在炕头的周母看着她这副模样,笑得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,连声叮嘱:
“慢点,慢点吃,别噎着,锅里还有呢。”
说是这么说,陶俊书哪里还停得下来,筷子不停地往碗里夹肉,一块接一块地往嘴里放。直到肚子胀得再也塞不下一点东西,才放下筷子,用舌尖舔了舔嘴角的油星,脸上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的神情,看向郑娟:
“嫂子,你怎么没怎么动筷啊?肉都让我吃了……”
郑娟笑着摇摇头,给她递了杯温水:
“没事,我不怎么饿,这红烧肉太腻,我吃不进去。”
陶俊书接过水杯,喝了一口,抬眼看向墙上挂着的旧挂钟,时针已经指向八点半。看向周秉昆,声音细弱:“秉昆哥,外面太黑了,你送我回去吧!”
没等周秉昆开口,郑娟就接过了话头,“太晚了,黑灯瞎火的,路上滑得很,别回去了。晚上就在小屋睡,屋子不大,烧了火炕,暖和着呢。”
听郑娟留她住下,陶俊书的眼睛瞬间亮了,脸上绽放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