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地产风云:从包工头开始发家致富 > 第244章 做人做事不能太规矩(4/9)


  第二类,长得帅,长得高的。

  第三类,家里有钱的,经常能请女生吃点零食。

  第四类,则是那种喜欢混的。

  第五类,能说会道,嘴巴甜。

  可以说,这五类,吴鹏一类都没占。

  不像我,五类基本上都占了。

  我从小记忆力就好,基本上能做到过目不忘,要不是高中时贪玩,我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,在没被学校开除的情况下,考上重点大学也不是不可能。

  可即便如此,我上高中时,那也算是优秀学生,每一门的任课老师都夸我聪明,语文课本上的古诗词,英语单词,历史地理等需要背诵的,我读一遍,就记住了,全班就我一个人有这能力,不少女同学对我的这份能力,崇拜得要死。

  至于长得帅长得高,那都是公认的,从小学到高中,我就没丑过。

  我爸妈虽说也是种地的农民,但我爸身强体壮,种地之余,还种了一些橘子树和桃子树,夏天也会种西瓜卖,这都给我家,带来了一点额外收入。

  虽说钱不多,一年可能有个千把块,但好在我家里就我一个独苗,因此我是不怎么缺零花钱的,穿的衣服,裤子,基本上都没补丁,不像有些同龄人,穿的衣服新三年,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,这可不是夸张,而是真实的,因为他穿的衣服,很有可能是他哥哥留下来的,算是捡漏穿来的。

  而且我两个舅舅,也会给我一些零花钱,钱不多,但有个五块十块,在学校里,绝对算是巨款,给女同学买几包辣条,夏天买根冰棍,足够打动一些女孩子芳心。

  我也在学校里混过,还成立过所谓的帮派,虽说刚成立不到一个月,就被我爸知道了,罚我下跪,最后我解散了帮派,但我一身功夫,在学校里,谁不怕我?

  我这人也算是能说会道,但我很少去哄女孩子开心倒是,因为自从十六岁那年,见过王雪之后,我就彻底痴迷上了,对学校里那些稚嫩、没有女人味的女学生,提不起多大的兴趣来。

  见吴鹏又开始紧张结巴,我恨铁不成钢道:“吴鹏,你紧张什么呢?这两位技师对你的服务,是咱花了钱的,没必要拘谨。”

  “哦,宇哥,我知道。”

  吴鹏咽了咽口水,尽量让自己的心跳平静下来,鼓起勇气,指着一个胸上有颗小黑痣的技师说道:“你给我泡脚吧。”

  然后他又看向染了黄头发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