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欣本来就不想住进这大杂院里面,但如今没办法,为了支持李孟德,只能住进来了。
但是住进来了,她可不想和院子里的这些人为伍,不想被归为一谈,自然要想办法和他们区分开,彰显出自己的不同。
而这个让别人天天给自己做饭,就足以彰显出,达到这个效果。
至于李孟德所考虑的那个:劳动力不是商品,不可以私自买卖,不可以私自聘用其他人为自己做事。
陈欣压根都没有考虑过这件事情,就算她知道了这件事情,也完全不在意。
那又怎样?
她住在自己家的时候,家里面也是有负责做饭、打扫卫生的人的。
而且这种事情,只要没人说,也就没事了,总不成,还天天还有人调查呀?
她也相信,就院子里这些住户,谁敢得罪他们家呀?
退一万步,就算真的有人胆子大敢举报,或者以后出事了,不还有自己爸顶着呢吗?
以自己父亲的身份处理这种小事,轻而易举。
陈欣这是完全诠释了什么叫做大小姐性格,诠释了什么叫做坑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