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,治安方面并未联系到他本人,据说已经破产躲了起来。”
“根据出入境管理信息显示,这人在半年多前去了缅甸,眼下没有回国。”
“钱警官还让人上网去查了查,并没有看到相关的视频。”
“所以.....他想着找段承业再问一问这个情况,以及手里有没有支持自己这一说法的相应证据?”
金胜静静听完所有内容后,心里大致上已经明白钱敬想要干什么了。
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核心......必须要具备‘无事生非’或‘借故生非”的故意。
也就是所谓的寻衅!
如果是对方先这么干的,那么段承业的行为,就叫做:反击。
这样一来,整个罪名便会不攻自破了。
而钱敬现在的想法是.....先是模糊‘前因’,再来找当事人确认。
没有证据,等于口说无凭。
他也正好能补齐这个致命缺口,掩盖在‘立案’这一环节的违规行为。
或许在他心里,一直都认为段承业手里没有这张‘牌’吧!
毕竟.....一个普通人被蜀黍拉来治安所问话,肯定是想着拼命去自证清白的,一些有的没的都会往外说。
谁成想,段承业竟然会觉得钱敬有问题,偷偷留了一手。
有时候还真是.....人算不如天算,经验主义害死人。
一想到这,金胜差点都乐了。
“安检察官,你知道一名好的刑事律师,在接到案子后,都会做些什么吗?”
“了解案情、会见当事人、仔细查阅卷宗、找出里面的有利点、疑点....以及,实地走访调查。”
“仅仅依靠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,看看资料,那是绝对不够的,特别是当事人想要刻意隐瞒些什么的时候。”
“一旦粗心大意,说不定还会连累到自己。”
“这句话.....也适合用在你们检察官身上。”
“言尽于此,好好想想吧!”
说完之后,金胜率先挂断了电话。
有些答案,与其轻易告诉对方,还不如让她自己去找到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