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开局被顶替,我越战越勇 > 第786章 江湖险恶(2/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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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后如果有机会,我一定得帮他好好宣传一下,就说闵行区的虹桥路治安所出了个一心为民,负责任、效率极高的神探。”

“毕竟我当了律师后,也认识了不少朋友。”

“同行不用说,跟你一个系统的就有几个。”

“比如:魔都市检察总署的梁部长、第一检察分署的楚副检察长、东方处长、嘉定区检察署的苏主任.....”

“治安这边就更不用多说了,几分区分局的局长、副局长、刑侦队长、治安队长,我都比较熟悉。”

“帮钱警官扬个名还是绰绰有余的。”

金胜故意扯了这么多张‘虎皮’出来,就是在‘以势压人’。

他钱敬一个治安所,级别最多不过副科的,就敢弄小手段威胁、恶心人,还特么是在案子站不住脚的情况下。

真以为自己有层‘皮’,就觉得牛逼,高人一等了是吗?

信不信我能找个级别更大的来搞你,还特么是合法合规的。

安妮当然也听出来了。

对于金胜是否真的认识这么多人?

她倒是没有怀疑。

之前魔都‘赵家’的案子,以及年前那个‘贩D’案,可都是活生生的例子。

如果没有一定的人脉相助,金胜又岂能撬动那么大的盘子。

很多时候、有些事情,光靠能力是办不成的。

得能让人看到里面蕴含着的利益,才能获得最大的驱动力。

至于金胜所说的立案跟抓人衔接速度上,确实存在‘异样’。

刑事控告,不是民事纠纷,得仔细了再仔细。

除了一些特殊、重大的罪名之外,每当有人拿着证据来治安所报案,光一份详细的报案笔录,起码就得花好几个小时才能完成。

接着再核对、登记、接收证据材料,完成??收案登记??,出具《受案回执》。

完成这些后,则是开始根据所有资料,核查三个核心问题:

是否存在真实犯罪事实?

(要在客观上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,有基础证据证明,而非主观臆测。)

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?

(相应行为,是否符合法条中相对应的‘罪名解释’、构成基础,还要排除《刑事诉讼法》中规定的不追责情形。)

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?

(案件属于该治安机关的地域、级别管辖范围内。)

只有当三者同时满足时,才能符合立案条件。

这个环节,一般案件审查不超过3日,需查证线索的不超过7日,重大疑难案件经批准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