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一位女孩子,我就问歹徒,能一起加入吗?”
“歹徒同意了。”
“然后我就把歹徒给侵犯了,请问我有罪吗?”
金胜嘴角扯了一下。
这都是什么奇葩问题?
“分为两种情况。”
“第一,有罪。”
“当你提出加入时,并没有直接制止歹徒的侵害行为,而是通过欺骗的方式接近对方。”
“主要目的是为了侵犯,而不是想着去‘制止’犯罪。”
“虽然从最终结果上看,确实是停止了歹徒对女孩的侵害。”
“可这个手段,属于实施另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,涉嫌强制猥亵。”
“不得不说.....口味真重。”
“第二,无罪。”
“因为你找了我来当辩护律师。”
这个回答一出,顿时让后面跟进来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,全都捂着嘴在‘偷笑’。
顾莎莎这个主持人更不用多说了。
不怕采访对方‘玩梗’,就怕老老实实,毫无特色。
否则哪里来的爆点。
“接下来是排在第二的问题。”
“我特意买了一个超A的奢侈品包包去送给别人,并要求对方和我发生关系。”
“三天后,她知道了这个事,可以报警告我强J吗?”
金胜故意闭上眼睛摇了摇头,顺带竖起大拇指比划了两下。
“这届网友太难带了。”
“回答一下.....报警当然是可以的。”
“根据相应司法解释,只要女性认为自己的‘性自主权’受到了侵犯,无论事件发生在何时何地,均有权向治安机关报案。”
“不过....报案归报案,事实上并不构成强J罪。”
“这个罪名要成立,关键因素在于??....是否发生了违背她意志的性行为??。”
“而利用高仿的包包来达成,这属于??以财物换取的合意交换??。”
“最多算你不道德。”
“当然,赠送奢侈品包包、或者其它贵重礼物,本身是合法的赠与行为。”
“但如果??附带‘发生性关系’这一条件??,并有聊天记录为证的话,那么该赠与可能会被视为??‘违背公序良俗’的无效民事行为??。”
“若未来产生什么纠纷,法院可能会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,支持返还包包、贵重礼物的请求。”
“嘚....你们懂的。”
金胜这次舌头打了一下,还用Wink做了结尾。
后头几人非常默契的‘咦....’了一声。
大家都是专业人士,谁会听不懂最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