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开局被顶替,我越战越勇 > 第646章 贵有贵的道理(3/5)
中,是有明确规定的。”

“通俗点来说.....两者不搭噶!”

“李伟达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,在法律上就享有探视权,任何人都不能无端阻止他们见面。”

“否则就违法了。”

“他完全可以告你的。”

牛淑芬有些疑惑的反驳道:“金律师,这不对吧!”

“我看好多短剧上,不是有那个什么‘断亲书’吗?”

“还是律师出具的,有法律效力。”

金胜听的嘴角直抽抽。

我丢雷老......

重生后断亲,家人都后悔了!!

这股风已经吹到现实了吗?

站在旁边一直听着的蒋梦瑶,连忙捂住自己的嘴,差点没笑出声。

“牛女士,这种短剧.....您看个乐呵就得了,里面大部分都是胡扯的。”

“甚至毫无逻辑、常识可言。”

“哪怕只上过高中,或者写剧本的时候上网查一下资料,也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。”

“父母跟子女之间的血缘、血亲关系,是无法通过协议、声明或司法程序,人为进行解除的。”

“同时,法律规定上的抚养、探视、赡养....等义务具有强制性,也不能通过此类文书免除。??”

“除非....当探视行为??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??时,可以向法院申请,中止探望。”
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86条第3款之规定,具体情形包括....”

“探视方患有??严重传染性疾病??,可能危及子女健康。”

“存在??暴力倾向、吸D、赌博等恶习??,或在探视中实施??打骂、虐待等侵权行为??。”

“教唆、胁迫或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。”

“或者双方感情严重恶化,且子女坚定拒绝对方探望。”

“用白话来说.....除非李伟达有对孩子不利的行为、教导、意图,或者孩子自己说不希望他来看望,否则都不行。”

金胜也是累,除了说出相应的法律条文之外,还得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简介说明。

老师都没这么用心。

“金律师,那....那就完全没有其它办法了吗?”

“能不能让李伟达写个什么‘保证书’,让他保证以后都不来烦嫣然,不来看望孩子。”

“哪怕给他一点钱都无所谓。”

牛淑芬显然还不死心。

金胜‘叹’了口气道:“没用的.....”

“刚才我就说过了,父亲看女儿属于法定权利,无法通过协议或保证书来随意剥夺。